2025年8月6日 星期三 21:54
 
 
【以案释法】:女子38800元卖了满月亲生女儿,转身给情人还了赌债!
来源: 原创 发布时间:2021-12-10 浏览次数:652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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将刚满月的亲生女儿,以38800元的价格卖给他人,然后将钱用于替情人还债!此举不仅荒唐,而且触犯法律。近日,丰顺县检察院以涉嫌拐卖儿童罪、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罪对被告人黄某某等人提起公诉,使之绳之于法。

2019年11月底,被告人黄某某在怀有身孕的情况下与被告人陈某钱交往并同居。后两人经常到麻将馆赌博。因赌博输钱欠债,在孩子出生前,两人便萌生出卖孩子还债的想法。2020年6月,黄某某生下一名女婴。坐月子期间,黄某某与陈某钱再次商量后通过被告人张某强、陈某局作为中间人联系到被告人陈某华商议买卖孩子事宜。在孩子满月后,黄某某、陈某钱以现金38800元的价格将孩子卖给陈某华。当日,黄某某就将该钱存入其名下账户,并通过微信转账17300元给陈某钱还债。事后,陈某局从陈某华处获得红包550元;张某强从陈某钱、黄某某处获得红包800元,从陈某华处获得红包550元。2021年3月9日,黄某某主动到丰顺县公安局投案自首。2021年3月18日,陈某华配合公安机关解救孩子。

审判机关审理后认为,黄某某等4人犯拐卖儿童罪,陈某华犯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罪。其中,黄某某与陈某钱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,并处罚金一万元;张某强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,缓刑二年六个月,并处罚金三千元;陈某局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,缓刑二年六个月,并处罚金三千元;陈某华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,缓刑一年六个月。

办案检察官提醒,孩子的人身自由权和人格尊严权受到法律保护,即便是亲生父母,也不能侵害,否则,一旦触犯刑法,必将受到严惩,而买方和中介亦难逃法网。《民法典》也规定,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、教育和保护的义务。为人父母者,应该以爱和温暖呵护好自己的孩子,伴其健康快乐地成长。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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